经过将近一个月的努力,7月29日,专项行动现场检查工作基本结束,共检查企业1792家,对1074家企业提出立案处理处罚建议,占检查企业总数的60%。各行业被通报情况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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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塑料行业
经统计,在此次专项行动中,共有309家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被通报,涉嫌环境违法行为1374个。其中广东省涉及企业188家,占全部被通报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的60.84%,其次为山东和江苏,分别为25家和22家。 -
废金属行业
经统计,此次专项行动中,共有192家进口废金属加工利用企业被通报,涉嫌环境违法行为432个。其中广东省涉及企业82家,占全部被通报进口废金属加工利用企业的42.71.%,其次为天津和浙江,分别为61家和21家。 -
化纤纺织行业
经统计,此次专项行动中,被查处的化纤纺织企业共有96家,涉嫌环境违法行为229个。其中江苏省涉及企业数量最多,共31家,占全部被通报化纤纺织类企业的32.29%,其次为江西和山东,分别有15家和14家。 -
造纸行业
经统计,此次专项行动中,被查处的造纸企业共有98家,涉嫌环境违法行为281个。其中山东省涉及企业数量最多,共21家,占全部被通报造纸类企业的21.43%,其次为浙江和广东,分别有20家和17家。另外,经统计,此次专项行动中,被查处的其他类 企业共有379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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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项行动背景一、专项行动检查对象
专项行动检查对象为广东、浙江、山东、江苏、天津、福建、河北、辽宁、上海、江西、安徽、广西、湖南、河南、山西、吉林、黑龙江、重庆、内蒙古、湖北、宁夏、新疆等22个省的1792家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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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专项行动检查内容
◆一是检查重点核查企业是否具备环评审批、环保验收、排污许可等相关手续。(严格对照环评审批等文件要求,检查是否存在批建不符等行为。)
◆二是检查企业是否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,是否规范设置排污口,是否存在偷排漏排行为,是否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。
◆三是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固体废物、危险废物等方面的环境管理要求,核查是否存在转让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、进口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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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人员支持
本次行动通过抽调精兵强将,采取异地交叉、属地配合的方式开展执法专项行动。环境保护部从27个省(区、市)抽调了420人组成60个检查组,其中,每组分别由5名环境执法人员、2名固体废物管理业务骨干组成。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选派30名固体废物管理专家予以协助。相关地方环保部门配备1260余名环境执法和监测人员予以配合。通过整合环境执法、监测、固废管理力量,综合运用调阅档案材料、现场勘查、取样监测、核查企业台账等手段,全面排查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。
检查组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,要在检查当日向企业所在地县级环保部门进行反馈,并同时抄送企业所在的地市级人民政府、省级环保部门,明确要求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立即组织环境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,完善证据,及时立案查处,依法处理处罚。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涉嫌犯罪行为,要及时移交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。检查组可以视案情留专人督促地方环保部门查办案件。所有查办的案件和做出的行政处罚,都要做到适用法律准确、证据充分、程序合法、执行到位。
环境保护部将对检查组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下发督办通知,对地方环保部门无正当理由不立案查处、执行不力、进展缓慢的,约谈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;对约谈后仍拖延不办的,启动问责机制。对通风报信、包庇纵容等违法违纪行为追究其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