讨欠薪不成,工人“带走”仓库钥匙,次日杀个回马枪,偷走公司仓库铜线顶工资。昨日,高明法院以偷窃罪判决该工人拘役5个月,并处罚金一千元。
据公诉机关指控,去年12月14日晚上,被告人刘某到高明区荷城街道“××文化传播策划公司”找老板刘锦良追收600多元工资未果,遂带走该公司仓库的钥匙。次日早上6时许至17日,刘某先后多次到公司仓库,用钥匙打开仓库门,盗走BVV-35平方毫米铜芯电线95米、BVV-2.5平方毫米铜芯电线500米及BVV-4平方毫米铜芯电线300米,一共价值4013元。
得手后,刘某将电线以每公斤8元的价格销赃得款800元,赃款已花光。案破后,赃物无法追回。
来源:佛山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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